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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办理停业? 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分享
作者: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 时间:2015-02-21 点击率:1272

今天江阴代办公司江阴进出口的小编将为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于《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办理停业?》方面的知识。下面就跟江阴得瑞会计代理公司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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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)第二十三条规定:“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,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。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。”

根据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)规定:“第二十一条 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,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;提前恢复经营的,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;需延长停业时间的,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。

第二十六条 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。“

因此,只有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办理停业登记,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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